售后服务
作者:
售后服务
来源:
售后服务
发布日期:
2007-07-22 14:0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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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换货规则
本规则由奥运网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及相关产品《三包规定》而制订,请消费者在奥运网店购买商品而提出更换或者退货要求的,遵照本规则执行。
一.消费者要求退换商品应事先做的准备
1.通过电话:400-650-3008或电子信箱:service@2008eshop.cn的方式与奥运网店客户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告知订单流水号码及退换货原因;
2.保留完整退换商品的外包装、备件、说明书、保修单、发票、发货小票等随商品附属物。
3.请注意将所退商品用良好的包裹包装(包括包裹填充物及外包装箱或外包装袋),您可以重新使用奥运网店发货时的包装材料,务必放入足够的填充物,以免包裹内部发出碰撞声或小件物品零散置于包裹中。
二.在什么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选择退换商品
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 7日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可以给予退换。若无质量问题,原则上不予退换货。
三.退换商品而产生运输等费用的承担
1.由消费者承担的情况:
A.未与奥运网店客户服务中心联系便将商品用邮寄等方式运送至本网店的;
B.消费者因外包装等商品附属物不全再次邮寄等方式运送至本网店的。
C.采用除普通包裹以外的配送方式,将商品运送到本商城的,超出部分的运送费。
2.由本奥运网店承担的情况:
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 7日内发生质量问题,经与网站确认符合退换货标准的。
四.本商城不予退换货的情况
1.商品非正常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的;
2.将商品存储、暴露在超出商品适宜的环境中;
3.未经授权的修理、误用、疏忽、滥用、事故、改动、不正确的安装;
4.不可抗力;
5.食物或液体溅落造成损坏;
6.产品的正常磨损;
7.在退换货之前未与奥运网店客户服务中心取得联系;
8.退回商品外包装或其他商品附属物不完整或有毁损;
9.商品并非由奥运网店提供。
10.由于个体计算机差异,客户提交订单的计算机所显示商品的颜色与商品实际颜色有差异,不能达到客户满意的
五.其他说明:
1.本商城退换货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7号商房大厦620室 奥运网店发货部收 邮编:100029
2.奥运网店相关产品页面有特殊退换货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3.本规则最终解释权由北京创易商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退换货处理流程
1.通过电话:400-650-3008或电子信箱:service@2008eshop.cn的方式与奥运网店客户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告知订单流水号码及退换货原因;
2.经奥运网店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后,请将商品以邮局普通包裹方式寄到奥运网店发货部。请务必保证商品及配件、附属物等齐全,并妥善包装。建议您在包裹单上注明订单号以及退换货原因。
退货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7号商房大厦620室 奥运网店发货部收 邮编:100029
3.奥运网店发货部收到货后经检验确属质量问题的商品,根据客户的退货或换货要求予以办理;如退货,由奥运网店客户服务中心与客户协商退款事宜;如换货,由奥运网店发货部组织商品重新办理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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