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兑换规则
尊敬的会员: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在奥运网店购买奥运特许商品,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网站的支持。为此,奥运网店从即日起,将对所有会员经过审核的积分进行兑换礼品,有关事项如下:
1、本次积分兑换活动的对象为在“奥运网店”(www.2008eshop.cn)网站上注册的会员。凡账户状态正常、符合最低兑换条件的个人账户,均有资格在网站的积分兑换奖品区按奖品公示的积分数进行兑换。(团购客户无积分不参与兑换活动)。
2、本期积分兑换时间为:2009年 03 月 24 日-2009年04月30日。活动时间以北京创易商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系统设定时间为准,未参与本次积分兑换活动的客户,积分将结转到我公司下一次积分兑换活动。
3、每账户积分单独兑换,不得合并、替换。
4、兑换列表中标明的兑换数量项为礼品总数,对应兑换积分数仅可兑换一件该类礼品。
5、兑换方式
● 奥运网店网站:登录我的账户,积分兑换订单,点击进入积分兑换栏目提交兑换申请;
6、请务必在兑换申请中填写正确的寄送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派送。(因地址不详细退回的包裹,不再进行二次配送)
7、图示样品仅供参考,礼品以实物为准。
8、活动期间,如遇礼品兑完、停产或升级换代,“奥运网店”可以在征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以价值相等的其他礼品替代。
9、成功兑换积分礼品后,您的积分账户中会扣减相应的积分分值。
10、一般情况下,您的兑换申请正式受理后,“奥运网店”会在三个工作日后将礼品递出。配送方式:中国邮政普通包裹。
11、积分产生规则详情请参见附件,或致电客户服务热线400-650-3008咨询。
12、根据有关上级主管的管理要求,“奥运网店”将于2009年3月31日停止对专门对奥运特许商品的运营并转型,但奥运网店及相关域名将会继续使用。奥运网店的用户积分可以在奥运网店中使用,也可以转入由奥运网店经营者——北京创易商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的其他网上商店之中继续使用。具体规则会在新的网站上予以公布。
13、为了满足广大的消费者的需要,“奥运网店”的用户积分有效期延期至2009年12月31日,过期自动失效。
14、本次积分审核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北京创易商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保留对本次活动的解释权。
附件:奥运网店积分规则
一、积分方法:
1.注册即可获得积分奖励当前会员级别 消费金额(元) 获得积分 升级条件
普通会员 1 1 免费注册
银卡会员 1 1.2 可兑换积分>=3000
金卡会员 1 1.5 可兑换积分>=8000
白金会员 1 1.8 可兑换积分>=20000
消费金额以商品实际成交价格(不包括运费等其他附加费用)进行结算,获得相应的积分。
积分分为两种状态:
①可兑换积分:可以即时兑换商品的积分。
②审核中的积分:会员购物获得积分后,新获得的积分有一个月的审核期,审核期过后积分才可以升级为可兑换积分。
2.以顾客在网站注册的会员名称查询及核对积分,同一顾客注册多个会员名购物所得积分不累计。
3.您的积分在您兑换礼品后要扣除兑换所用积分。
